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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塌楼事故有关责任人被处理

2001-02-17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戴自更 我有话说

本报广州2月16日电(记者戴自更)广东省有关部门昨日指出,引人关注的东莞“12·1”塌楼事故经调查被认定是一起责任事故,有关责任人已受到处理。

去年12月1日,东莞市厚街镇赤岭村发生重大塌楼事故,塌楼发生在一繁华商业街,造成12人死亡、28人住院。

据调查,塌掉的楼房系违章建筑,该楼原是平房,建在一条人工排污涌上,地基本就不牢,且楼柱很细,里面仅灌了5根钢筋支撑;去年业主见有利可图,竟违章在其上面加建了两层楼,最终导致压力过大而倒塌。

目前有关责任人已受到处理:工程设计人伍欣、投资人叶满林、施工负责人黄普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厚街镇赤岭村村委会主任叶继祖等受到处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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